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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五届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专家咨
2018-03-18 返回列表
渝建〔2018〕6号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推荐第五届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各勘察设计单位(含外地入渝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各有关单位:
  重庆市第四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专家咨询委员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了贯彻新时期建筑方针,提升我市勘察设计水平,推动勘察设计行业技术进步和健康发展。根据《重庆市勘察设计专家库管理办法》(渝建【2017】760号)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五届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专家换届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征集范围
  建筑规划、结构、岩土、道路、桥梁、隧道、城市轨道交通、电气(含智能化)、暖通空调、动力燃气、给排水(含垃圾处理)、园林景观(含城市雕塑)、装饰装修、工程经济、BIM技术应用等专业专家。
  二、专家推荐条件
  (一)坚持原则,严谨敬业,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熟悉国家和地方的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具备较丰富的勘察设计行业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
  (三)具有10年以上的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经历,原则上具有高级工程师或同等级别专业技术职称,国家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原则上还应具备相应的执业注册资格(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以及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
  (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咨询、评审、事故调查、分析鉴定、质量安全检查、教育培训等工作,年龄原则上在35~65周岁之间(市级及国家级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年龄不受限制)。
  (五)本人愿意接受市城乡建委对专家的管理要求,愿意且所在单位支持参加住建部和市、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咨询、评审、检查等促进勘察设计质量提升和推动行业技术进步的工作。
  (六)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
  三、推选程序
  (一)本人申请:符合以上推荐条件的,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申请表详附件1)。
  (二)单位推荐:各单位结合实际,本着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确定推荐专家人选并按要求汇总后(汇总表详附件2),统一向我委申报。
  (三)集中审核:根据各单位推荐人选的实际情况,我委组织对推荐人选进行筛选、审核。
  (四)网上公示:对于通过审核的专家人选名单,将在“重庆市城乡建委网站”(http://www.ccc.gov.cn)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审定公布:公示无异议后的专家人选名单,经审定后向社会正式公布,并向专家颁发聘书,聘期为3年。
  四、其它
  (一)入选我委前四届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专家,不自动续期,均需按本通知要求重新报送。
  (二)请各单位认真填写专家申请表和推荐汇总表,纸质件盖章后于2018年2月1日前,报市城乡建委政务办理中心4楼12号窗口(地址: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窗口电话:63672112),同时电子件传至邮箱330743123@qq.com,逾期不再受理。

  附表:1.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申请表
  2.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推荐情况汇总表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月5日

(联系人:黄仕安、刘建伟,电话:63871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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